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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7年度模拟法庭辩论赛暨湖南省第四届老员工模拟法庭辩论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3 来源:WilliamHill体育 作者: 浏览数:

各学院:

为加强员工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与训练,促进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同时响应教育厅和环保厅关于组织湖南省第四届老员工模拟法庭辩论赛的精神,学校决定举办2017年度模拟法庭辩论赛暨湖南省第四届老员工模拟法庭辩论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模拟法庭辩论赛由教务处主办,政法学院承办,政法论坛员工团体协办。政法学院负责参加省模拟法庭辩论赛的队员选拔和组织培训工作。

二、参赛对象

模拟法庭辩论赛面向全校员工,以4人为一队组队参赛。

政法学院2015级法学专业普通班、工程法律实验班每班至少2队参赛;2014级法学、2016级法学专业普通班、工程法律实验班每班至少1队参赛;2013级法学专业员工自愿组队参加,组队总数不超过2队。为扩老员工参与面,除了法学专业员工组队参赛外,鼓励全校非法学专业员工根据兴趣爱好积极参赛。

三、竞赛时间、地点及方式

模拟法庭辩论赛分书状竞赛和言词辩论赛两种形式。

言词辩论赛又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书状竞赛稿(包括起诉状与答辩状)最迟于4月7日提交评委会。

言词辩论初赛:4月15日,地点:8T2模拟法庭;

言词辩论决赛:4月16日,地点:8T2模拟法庭。

竞赛实行淘汰赛制。首轮赛后,若胜方出现单数,败方中得分最高的队进入下一轮竞赛。

竞赛对手在赛前抽签决定,决赛在最终两个胜队中进行。

四、竞赛主题

本次模拟法庭辩论赛主题是环境犯罪模拟法庭。

五、评委

模拟法庭辩论赛由政法学院负责聘请评委组成评委会,竞赛现场打分,决赛后进行点评。

评委会名单:陈建军、陈勇、尹晓闻、夏尊文、喻福东

六、奖励办法

本次模拟法庭辩论赛设团体奖冠军1名、亚军1名和季军2名,优秀奖若干名。最后一轮言词辩论竞赛的胜方为冠军,败方为亚军;参加半决赛的两只败方队伍为季军;除冠、亚、季军外,所有在第一轮淘汰赛中获胜的参赛队伍均获得优秀奖。

本次模拟法庭辩论赛按实际参赛人数不超过10%的比例评选优秀辩手,并作为本校参加湖南省第二届模拟法庭辩论赛的候选选手。

获奖者由学校教务处发给荣誉证书。

六、报名

1.以团队形式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2.请相关单位于3月6日前将参赛选手信息按要求发到指定邮箱:739162705@qq.com,报名联系人:蔡慧敏,电话:13055137041。

附件:

1.2017年度模拟法庭辩论赛报名登记表

2.2017年度模拟法庭辩论赛规则

3.2017年度模拟法庭辩论赛评分标准

4.2017年度模拟法庭辩论赛书状竞赛评分表

5.2017年度模拟法庭辩论赛言词辩论竞赛评分表

WilliamHill体育教务处

2017年3月3日

附件1:

2017年度模拟法庭辩论赛报名登记表

专业组□ 非专业组□ 院系: 时间:

姓名

性别

专业

年级

学号

联系电话

参赛队伍Ⅰ

参赛队伍Ⅱ

参赛队伍Ⅲ

参赛队伍Ⅳ

注:请报名者在左上角相应的参赛队伍类型后的方格中打“√”,并详细填写院系;并请将参赛队伍队长的名字写在第一个。

附件2:

2017年度模拟法庭辩论赛规则

书状竞赛规则

竞赛试题公布以后,每一参赛队伍应分别以公诉人和辩护人的身份撰写起诉状和答辩状。参赛队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应与书状正文分离,书状正文不能透露参赛队伍的任何信息。起诉状和答辩状应于言词辩论竞赛开始之前交至竞赛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整理、编号。

书状提交后不得修改。除非系内文整页漏印,以致影响整份书状的完整性,且经主办单位核准后方得补齐。但应依相关罚则扣减其书状成绩。

参赛队伍未及时提交书状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第一条以公诉人身份撰写的起诉状,应至少记载下列事项:

(一)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

(二)以比赛题目及其附件所提供的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论证己方主张的法律根据;

(三)所有引用的学术观点和根据应当以脚注方式注明出处。

第二条以辩护人身份撰写的答辩状,应至少记载下列事项:

(一)答辩的事实及理由;

(二)以比赛题目及其附件所提供的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论证己方主张的法律根据;

(三)对他方主张的事实、证据及法律根据提出反驳意见;并提出理由和根据。

(四)所有引用的学术观点和根据应当以脚注方式注明出处。

第三条书状竞赛由评审委员会安排专家评委进行双向匿名评审,评委根据所提供的评分细则给分。同一参赛队伍提供的两份书状分别进行打分。竞赛结果根据每一份书状的得分情况决定。

书状内容如经竞赛组委会确认有抄袭、剽窃等情形的,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言词辩论竞赛规则

第一条言词辩论竞赛实行淘汰赛制。

秘书处根据抽签结果确定第一轮言词竞赛的参赛队伍、对手、参赛顺序。第二轮及以后竞赛均应根据上一论竞赛的输赢结果确定。最后两支队伍之间的比赛为冠亚军决赛。

评审委员会应根据竞赛场次安排相应的现场评委。(评委应为当场参赛双方之外的其他高校教授或司法实务部门专家)

承办单位配合秘书处制作竞赛日程表。

第二条比赛双方应于辩题所确定的事实基础上进行法律辩论。

第三条言词辩论竞赛的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控方陈述:8分钟

辩方陈述:8分钟

控方反驳:应综合自己的陈述及辩方陈述的观点和理由有针对性的进行反驳,时间不应超过5分钟。

辩方反驳:应针对控方陈述和反驳所提供的观点和理由进行,时间不应超过5分钟。

控方反驳:应综合自己的陈述及辩方陈述的观点和理由有针对性的进行反驳,时间不应超过5分钟。

辩方反驳:应综合自己的陈述及控方陈述的观点和理由有针对性的进行反驳,时间不应超过5分钟。

控方总结:应综合自己的陈述及辩方陈述的观点和理由进行总结,时间不应超过3分钟。

辩方总结:应综合自己的陈述及控方陈述的观点和理由进行总结,时间不应超过3分钟。

评委提问:评委应向控方和辩方各提一个问题,控方和辩方回答的时间不应超过5分钟。

第四条每一场竞赛应配备主持人1名、计时人1名、提示人1名。

主持人负责竞赛按规定程序进行。

计时人应负责各方陈述和反驳的时间控制。

提示人应于每一阶段时间结束前1分钟、30秒给予发言方提示两次。

第五条言词辩论的各部分应于限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发言时间不计算在时间限制范围内。如超过时间限制而参赛队员仍在发言,主持人有权强制其停止发言,并宣布进入下一阶段。

第六条言词辩论时,双方不得使用书状中所附证据以外的任何展示品,包括图画、文字、声音各种形式的展示品,一切的陈述及答辩限于口头说明方式为之。

第七条言词辩论竞赛进行时,除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竞赛双方不上场的参赛队员外,任何人不得在场观赛,但部分特定来宾不在此限。

进入冠亚军决赛时,上述限制取消。任何人均可观摩冠亚军决赛。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安排的评委应根据言词辩论竞赛评分细则对参赛队伍和选手表现进行打分。每一轮淘汰赛的结果均由参赛队伍的得分高低决定。

第九条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可以就比赛事务进行录音和录像,且无向参赛者提供该影音数据的义务,但有义务将全部比赛的录音录像资料提供给活动举办单位。

附件3:

2017年度模拟法庭辩论赛评分标准

书状竞赛评分标准

一、总分为50分,由评委根据评分细则给出分数,合计团队总分及平均分,由评委会评议决定胜负。

二、评分细则

1、语言规范(15分):语言精准,语句通顺,可以详细陈述案件事实且格式规范。

2、逻辑思维(20分):具有较强的法律思维、运用法律知识进行陈述,思维逻辑严谨,具有较强的说服性。

3、陈述观点(15分):点明案件的争议点并根据争议点陈述本方观点。

言词辩论竞赛评分标准

一、总分为100分,由评委根据评分细则给出分数,合计团队总分及平均分,由评委会评议决定胜负。

二、评分细则

1、辩论技巧(20分):语言表达流畅,攻防具有连贯性,围绕主题,从多角度、多层次分析、理解、认识辩题,逻辑性强,有说服力。

2、内容资料(35分):资料收集全面,论据充分、合理、恰当,质证有力;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定性、分析准确。

3、整体配合(20分):有团队合作精神,各选手的辩论相互衔接,论点结构完整,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4、表情风度(15分):辩手表情、手势恰当、自然、大方,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不强词夺理,尊重对方,尊重评委和观众。

5、语言(10分):应对灵活,能机智反驳对方的观点,语言表达的专业性强。

附件4:

2017年度模拟法庭辩论赛

书状竞赛评分表

专业组□ 非专业组□ 场次 : 参赛队伍:

竞赛试题:

项目得分

参赛

选手

控方

辩方

起诉状

答辩状

起诉状

答辩状

语言规范

(15分)

逻辑思维

(20分)

陈述观点(15分)

各队

合计分

附件5:

2017年度模拟法庭辩论赛

言词辩论竞赛评分表

专业组□ 非专业组□ 场次: 参赛队伍:

竞赛试题:

项目得分

参赛

选手

控方

辩方

辩论技巧

(20分)

内容资料

(35分)

整体配合

(20分)

表情风度

(15分)

语言

(10分)

优秀

辩手

各队

合计分